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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机关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水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9号),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水资源管理科(水文科)、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财务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海绵城市工作科、党建工作科。

2.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3)负责本区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4)负责本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含矿泉水和地热水)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5)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制度。监督实施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行业特许经营。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6)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实施有关定额、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8)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9)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10)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和保护。监督管理河湖水环境、管理范围内附属物的维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11)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本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河流等管理范围内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拟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

(13)指导监督本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和安置制度。协调推进水务区域合作、对口支援与协作工作。

(14)负责本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本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5)依法依规负责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16)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监督实施水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指导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水务合作与交流。

(17)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行政编制48人,实有人员44人,另有工勤1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482.103928万元,比上年减少1,426.734469万元,下降9.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85.396500万元,比上年减少1,660.795819万元,下降13.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5.3965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00.898642万元,比上年增加151.922305万元,增长1.26%,其中:基本支出1,633.5113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3.39%;项目支出10,567.38725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6.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1.5139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国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117.27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3 %;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科学技术支出99.2787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3453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2%;卫生健康支出96.9486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10,825.47116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11%;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基层团建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7.27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7.27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17.27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7.27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豆各庄水厂市政水置换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9.2787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5.115299万元,下降55.76%。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99.2787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25.115299万元,下降55.76%。主要用于监控系统运维、信息化运维方面。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1.3453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6.455396万元,增长30.5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74.5198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0.370192万元,下降5.6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2.6352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2.635200万元,增长100.00%。根据抚恤金政策发放退休去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19038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19038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自备井置换配套项目。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6.9486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781346万元,下降14.7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96.9486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6.781346万元,下降14.76%。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6.“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0,825.4711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22.273969万元,增长18.92%。其中: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10,810.62116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707.423969万元,增长18.76%。主要用于河道绿化保洁、购置中水、来广营中心沟应急治理工程、消毒设备更换及运行维护方面。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85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4.8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十四五”规划编制。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3847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0000%;城乡社区支出819.3847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其他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819.3847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9.38472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19.38472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9.38472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站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5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13.500000万元,下降100.00%。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33.51139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行政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75177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80000万元减少4.2048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660000万元减少0.66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6751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220000万元减少3.544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3.6751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7.220000万元减少3.54482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879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5.378713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93.514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9.209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4442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8.8616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4.829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1.281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6台,218.26731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59.88289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本单位的正常运转,保证各项水务业务正常开展。2020年度各项目决策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设置较准确,项目管理较规范,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4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8.51%,涉及金额6894.2236万元,绩效评价项目主要保证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水量达到相关要求,在线监测运行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通过对大柳树沟、观音堂沟、清洋河等河道补充中水,营造景观水面;通过聘请专业保洁队伍对清洋河、望京沟等河道进行绿化保洁,保障河道水环境等方面。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本级)2020年度共有4个项目已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